2022年5月27日上午,苏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贯彻落实市委11号文件 加强新时代检律关系”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亦文,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浩江等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
苏州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刘军副检察长通报了去年“法治苏州 检律同行”座谈会有关意见落实情况。并提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推进情况∶
一是刑事检察领域要更加注重保障律师执业;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领域要更加注重向律师借智借力;
三是在公益诉讼领域要更加注重吸纳律师参与;
四是在检律协作领域要更加注重共同提升、优化衔接。
检律双方还就企业合规工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议题进行全面深入交流。
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三方签订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律关系协作备忘录》。
李浩江表示,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是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希望今后能够以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检律互评互议互督等机制,提升协作互动质效,共同助力苏州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和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徐亦文指出:
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检律协作工作新实践。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要坚持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契机推动检律协作开辟新领域。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律师要配合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上加强协作,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规范线索移送程序;在诉讼活动中加强协作,拓展检律合作领域,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共同化解好社会矛盾纠纷;在提升业务能力上加强协作,共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要坚持以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推动检律协作实现新突破。全市律师行业要把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深化检律协作的重点任务,配合好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合规改革试点与依法治企,努力为企业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李军指出:
此次会议既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细化落实,也是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项重要举措。他强调,新时代检律关系“新”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的更新。检察官和律师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治力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公平正义的共同初心、促进法治进步的共同信心。双方要紧扣常态化、实效性的目标,组织形式多样、理论与实务并重的检律同堂培训和竞赛,在训赛结合中增进交流、提升素能、凝聚共识。新时代检律关系“新”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创新。检察机关切实服务保障好律师执业权利是夯实新时代检律关系的关键和前提。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依法履行听取律师意见的法律责任,做到应听尽听、凡听必录、听后反馈。继续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畅通律师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办理好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新时代检律关系“新”在律师助力检察工作的出新。律师群体要发挥身处司法活动一线、掌握案件第一手信息的专业优势,从职业视角发力助推法律监督工作。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主线,在检察公开听证等机制运行过程中,当好桥梁纽带,用好中立身份,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新时代检律关系“新”在“亲”“清”检律互动的革新。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律互动的灵魂和指引,切实遵循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架设检律常态化的沟通渠道,创新用好检察官走访、定期座谈、工作会商等手段,为检律互动敞开“正门大道”,坚决堵住不当交往的“歪路斜道”。
会议召开前,李军检察长参观了市律师协会办公场所,听取了律师协会有关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