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在请假休息的当天,还批准了自己部门的其他员工请假,导致部门集体缺勤、人力资源部瘫痪的乌龙事件。他不仅被公司开除,还被要求支付高额的赔偿,接下来
苏州律师在这里带大家详细了解。
批准下属请假是履行职责还是玩忽职守让我们一起看看虎丘法院审结的这个案子宋先生在一家电子厂担任人力资源部三个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整个公司两千多位员工的考勤、排班工作。
10月17日,宋先生因为打球受伤眼睛疼痛,向领导申请了在20日休息一天看病,公司经理批准了他的请假申请。但在16、17日两天中,人力资源部的其他同事,都因为看病、调休、探亲等原因向宋先生请假,宋先生也都批准了他们的申请。
不料,到10月20日当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居然集体缺勤。一个两千多人的大公司没有人管理考勤,当天公司的人力资源工作全部瘫痪。
第二天,公司发出公告,认为宋先生等18名人力资源部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并以此为由开除了被告等18名员工,还对宋先生处以694元罚款。
宋先生等员工不服,便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撤销开除公告、返还扣减的694元等。公司则针对被告等18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要求宋先生赔偿原告为恢复人力资源部建制从各地抽调人员而花费的交通、招募、住宿等费用共计10万元,生产经营损失50余万元。因公司诉求未获支持,对裁决结果不服,遂诉至法院。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是企业中负责员工招聘、考勤、薪酬等一系列工作的重要部门,其工作关系到用人单位和该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部门。
宋先生作为该企业人力资源部三个科室的负责人,应当以诚信、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如果遇到部门所有员工在同一天请假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对员工的假期进行合理调整;如果调班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企业上级领导汇报,而不是放任批准所有人请假,导致部门瘫痪这种情况发生。
综上,宋先生在10月20日这一天,不但自己请假,还批准部门所有员工请假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事出有因,均应认定为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宋先生以名誉损失费、恶意辞退赔偿金及撤销开除公告等诉讼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但是经核实,公司对宋先生的罚款694元没有规章制度的依据,应当将该笔款项返还给宋先生。
关于公司主张的赔偿重新组建人力资源部所花费的交通、招募、住宿、通讯等费用,并非是宋先生的失职行为所必然造成,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公司要求宋先生等员工赔偿数十万元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诚信、勤勉的态度履行工作职责。
作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的劳动者放任员工集体请假导致部门运转瘫痪,属于严重失职,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不断优化完善请休假制度,避免出现整个部门集体请假这样的乌龙事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