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有力举措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工作部署,3月14日,苏州市印发《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建设,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引领示范作用,更有力地服务保障苏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全省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示范样板。
《方案》明确了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的工作目标。瞄准2025年、2030年、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到2025年,形成“立足苏南、深耕长三角、辐射共建‘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网络”。以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承载和示范,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一批示范性、标志性成果。
《方案》明确了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的重点任务。一是高站位学习研究涉外法治理论。进一步深化对涉外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创新涉外法律服务理念、方法和载体。深化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发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苏州市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等“外脑”作用,围绕涉外法治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点对“一带一路”沿线对外投资法律服务、域外法律查明和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快推动研究成果落地转化。 二是高标准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载体。打造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联动推进中心城区和县域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发展,形成匹配区域经济发展的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发展格局。加大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协作,探索构建“全球1小时法律服务圈”。开展新加坡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联合推进苏州驻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建设运营苏州自贸片区东南亚跨境企业律师工作站,探索建立国内、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联通网络。在推进贸易合规促进联盟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联盟等载体建设、创新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方式以及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等方面实现多点突破。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特色品牌,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示范机构不少于5个、省级示范机构不少于15个。三是多举措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育,完善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实施《苏州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规划(2021—2025年)》,制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菁英领航”涉外律师、涉外公证、国际商事仲裁等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发展项目。依托知名高等院校、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等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实务培训和高质量专业化培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选拔推荐,到2025年,全市入选省级以上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数达100名,备案的涉外公证员达100名,引进和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高水平人才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