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 第八百三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八百三十九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
法律咨询
律师专线 151-5155-8940
多式联运合同
第八百三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八百三十九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是,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第八百四十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第八百四十一条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四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我要聘请律师
资讯中心
- 苏州律师行业认真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积 2024-12-11
- 苏州5家律师事务所获选苏报96466公益律师 2024-12-11
- 苏州律师五聚焦 擦亮公益服务品牌 2024-12-10
- 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荣获江苏省5A级社 2024-12-10
- 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与老年 2024-12-04
- 苏州姑苏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专门委员会 2024-11-28
- 苏州市高新区举办跨境家事实务分享会 2024-11-28
- 苏州市相城区举办女律师执业交流会 2024-11-25
- 苏州姑苏区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举办 2024-11-25
- 苏州党员律师热议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精神 2024-11-15
王敏霞律师-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
王敏霞律师2013年律师执业,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兼具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工作经历及专业背景,现为江苏执着律师事务所合...
QQ咨询
咨询热线 151-5155-8940